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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7-01-13 09:36:14     点击率:59

陈吉宁强调,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以更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各项部署
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环境报记者邓佳摄

  1月10日~11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2016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 中国环境报记者邓佳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昆婷1月11日北京报道 1月10日~11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2016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以更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以宽广的全球视野、深厚的民生情怀、强烈的使命担当,多次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气象新境界新思路。特别是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再次作出长篇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一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强调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体现了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殷切希望,提升和深化了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保护的理解和认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也多次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这次会前又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我们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环保责任,严格环境督察和执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着力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不断改善,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陈吉宁说,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必须强化“四个意识”的自觉性。要在政治上认识我们的责任,建设生态文明、解决环境问题是党的宗旨的一部分,是我们不容推卸的职责所在;要从大局上找准我们的定位,落实环境监管这一首要职责,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以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向中央的大政方针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并落实到每一件环保工作上。

  陈吉宁说,2016年环境保护任务异常繁重,工作量大面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抓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布置环境保护工作;抓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企业的排污守法责任;抓落实,对重点工作实施清单管理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抓底线,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应对环境风险;抓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取得了以下具体工作进展。

  第一,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4.58万辆,完成全年淘汰任务的106.5%;加强区域联防联控。2016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0%,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全面推动落实“水十条”,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启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组织排查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5.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减少2.3个百分点。组织实施“土十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技术指南及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启动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以及第二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启动详查工作;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初步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深入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国家层面对11个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970亿元。完善政策和标准技术体系。健全环境信用体系,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布5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标准达1732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358家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全部完成脱钩。

  第三,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在环境保护督察方面,完成河北省试点及第一批对内蒙古等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刚刚结束第二批对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督察进驻,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面,河北、重庆率先启动改革实施工作,在环境监察体系、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生态环保委员会、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在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方面,已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初步构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在京津冀部分城市开展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在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开展流域试点,海南石化行业试点已经启动。

  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全面完成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任务;建成由3186个监测断面组成的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网,完成2.2万个基础点位布设,建成约1.5万个风险监控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方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等技术规范,在吉林等7省(市)开展改革试点。

  第四,强化环境法治保障。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完成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修改,配合“两高”修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对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7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974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962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521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6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63件,同比分别上升36%、130%、68%、91%、16%。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动基层执法人员依法、严格、规范执法;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

  第五,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对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开展遥感监测,对贺兰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开约谈,对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督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命名91个国家生态市县,浙江建设首个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

  第六,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国家核安全政策,建立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并有效运转;我国35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业绩,21台在建机组建造质量受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第七,积极应对环境风险。开展环境领域引发的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地方依法推进项目建设;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60起,有力维护了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第八,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机构调整到位,实现按环境要素设司。全面推进科技支撑、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开通“环保部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改善环境宣传工作方式。

  第九,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组书记到处长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任务再深化,制定整改落实清单,立行立改、逐项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活力有所增强。

  陈吉宁强调,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国环保系统要科学把握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准确分析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清醒认识环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主线,对打赢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要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部署推进O3污染防治;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中小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等工作力度;深化机动车环境管理;加强重污染天预测预报和预警会商,继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配合住建部门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2.8万多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各地工业集聚区要在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全面实施“土十条”,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继续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二要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推进中央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试点省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精简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加快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

  三要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继续加强环境立法,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加大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依法追究超标排污企业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四要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健全环境社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体系,强化关系公众健康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支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初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五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指导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14个省市完成划定任务。推进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转型,加强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观测。

  六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运行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核安全政策实施。宣贯核安全文化,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加快培养核安全监管人才。升级重点核设施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强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核恐应急能力。

  七要创新决策和管理方式。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着力提高环评工作水平,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开展例行新闻发布,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权威信息。

  八要加强科技支撑和基础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支撑,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环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逐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强化投资保障,资金安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和资金使用绩效挂钩。开展国际合作,积极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组建第六届国合会。

  九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培育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开拓、担当的优良作风,真正抓住基层、打牢基础,建设坚强的战斗堡垒。

  陈吉宁最后强调,今年环保重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刻领会、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把握重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抓好跟踪督办,做好形势分析,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强化能力建设,层层传导责任,以更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主持,环境保护部纪检组长周英,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以及部分老领导出席会议。

  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解放军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长,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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